环球今亮点!《扬州市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立法听证会昨举行

通讯员 扬司立 记者 葛学涛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我市正对快递服务监督管理进行立法,为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立法当中,听取不同利益群体代表的声音,昨天,市司法局、市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举行了立法听证会。

立法目的: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

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张惠亮就《扬州市快递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立法理由做了说明。2013年以来,快递业成为我市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之一,业务量年均增幅一直保持在20%以上。2021全市收寄快件2.76亿件,人均寄件60.5件;派送快件2.97亿件,人均收件65件。全市快递行业有近50家实际经营主体,近300个备案分支机构,2000余个备案快递末端网点,5000余台(套)各式车辆,8000余名从业人员。近年来,因快递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。2021年,通过“025-12305”进行的362件有效申诉中,90%以上涉及快递服务;通过“12345”进行的近2000件投诉中,涉及快递服务的则超过80%,上述投诉或申诉主要集中在不按约定投递、快件损毁或丢失等方面。

张惠亮介绍,由于上位法对上述问题的规定或是过于原则,或是留有空白,相关部门缺少有效的管理手段,导致一些严重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,社会各界对立法的呼声强烈。基于此,亟须出台一部地方立法,更加有效地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,不断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,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立法实践: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

据了解,2015年起我省多地出台地方性法规,从实践上看,各地立法在规范快递市场末端服务、收寄验视以及保护消费权益等方面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鉴于快递市场概念宽广,本次立法并没有完全依照兄弟市的思路,而是以“切小口、聚小点”为思路,主要围绕快递服务质量开展,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。

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张颖介绍,《扬州市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》今年被列入市政府规章制度项目,这是扬州首次为寄递业立法。快递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,社会各界普遍关注。今年7月份以来,市司法局已经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发布,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。召开了不同层面对象的座谈会,系统听取各县(市、区)、市级机关、快递企业和快递用户的建议。组织了专家评审,深入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,并就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,制作、发布了网络调查问卷。

立法焦点:围绕三个事项各抒己见

经过前期的公告、报名、推荐和遴选,昨天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共有8位听证陈述人,他们中有快递企业代表、快递服务网点代表、物业公司代表、快递从业人员代表、居民代表等。听证会上,围绕“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,就代为确认收到快件,或者擅自将快件投入驿站、快递柜甚至将快件丢在用户门口的行为能否设立相应的处罚”“快递末端网点如何提升服务和加强管理”“快递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合理和能否解决问题”等三个事项,8位陈述人各抒己见。

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徐晓明表示,举行立法听证会,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,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。选择快递服务这样一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,通过举办听证会的形式,让社会各利益群体参与到立法活动中,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,有助于厘清问题、破解难题、化解分歧、凝聚共识。“下一步,市司法局、市邮政管理局将对立法听证中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,其中合理化建议将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。”徐晓明说。

关键词: 市司法局 服务质量 立法听证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