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公示收费信息 收取“餐具费” 餐馆被罚6000元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当前,商家以“餐具费”名义向消费者收取金额不等费用现象时有发生,也成为餐饮行业中的“惯例”。昨天,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一起“预包装消毒餐具收费”典型案例,借此提醒市民在外就餐时,遇到类似“行业惯例”的霸王条款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2022年6月10日,仪征杜女士等4人到仪征市区解放东路一家餐馆就餐,使用了消毒餐具,结账时,4份餐具收费8元。杜女士认为商家未明码标价,也没有事先提醒,要求退费,餐馆则以“行业惯例”为由拒绝。

杜女士随即向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作了反映。仪征市场监管部门随后查明:杜女士投诉属实,餐馆未公示收费信息,强行收取“消毒餐具”费用,且“消毒餐具”包装上也没有收费提示,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。根据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规定,最终给予商家罚款6000元的处罚。

对此,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,商家向消费者公示“预包装消毒餐具”收费是必须的,但也应该在店堂内提供备用的免费餐具,否则依然涉嫌侵权。

通讯员 张维维 记者 赵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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